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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子和别人发生性关系,我该如何面对?

时间:2025-02-22|栏目:宁波江北区刑事律师|
1.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;2.不以夫妻名义,持续、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;3.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(一)重婚的;(二)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(三)实施家庭暴力的;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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