绝育手术对人有伤害吗
时间:2025-02-23|栏目:宁波江北区刑事律师|
法律分析:在同样条件下,做绝育手术的,有优势。但如果做绝育手术的一方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、患有重大疾病、生活无法自理等情况,孩子是不能随其生活的。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》的规定: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,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,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予优先考虑:(1)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;(2)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,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;(3)无其他子女,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;(4)子女随其生活,对子女成长有利,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,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,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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